测试样本的外观上的失败,在本质上不证明这个特定的车辆或机动车辆设备项目就不符合特殊的FMVSS的要求。但是,它是可能存在的问题的一个迹象,并且将引发全面的技术调查。
首先是电话通知生产厂商测试失败。这样可使生产厂商迅速采取措施检查车辆或相关机动车辆设备的适当性。生产厂商有权选择是否与OVSC的工程师在测试实验室进行一次技术会议。在此会议中,生产厂商有机会重新检查测试程序,测试仪表校正,详细的测试结果,检查失效的车辆或设备项目,并且向实验室人员询问。
紧接着,将给厂家发一封初步评估信,要求提供认证测试的数据连同检查资料以及其他质量控制资料。提交的数据资料由OVSC安全工程师进行分析。在分析完成之后,与生产厂商代表举行一次技术会议,讨论每个未解决的问题以及计划是否发布消费者通告,并由生产厂商采取补救措施。
在技术会议之后,针对是否存在明显的不符合FMVSS要求的表征,决定是否升级调查CI。可以发送一封CI信件给生产厂商,要求附加说明。也可以用同样的车辆或机动车辆设备项目进行重新测试。
在收集所有资料以后, OVSC工程师要对厂商测试所得的数据,做透彻的分析,并着重考虑最初认证及测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此外,认证的测试程序及生产厂商使用的设备要重新检查。对厂商的认证测试结果与OVSC符合性测试结果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并努力查明造成此类差异的原因。
基于所有的信息,由OVSC主管决定是否在没有不符合表征的情况下停止PE或CI文件,还是继续调查下去。在发送给厂商的CI信件中将表明部门将继续调查,并且通知厂商开始召回产品。
如果厂家没有召回产品,那么负责安全确保的副行政官将做出不符合标准的最初决定,并将案子转交给首席法律顾问的办公室来寻求适当的诉讼。
此处讲述的程序只是最简化的案例。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会到测试实验室进行访问或检查厂商的测试和制造设备,以及额外的技术会议和信件交流。
案件一旦转送到首席法律顾问的办公室,处理程序会更加正式。根据公法89-563条,全部的程序要求在负责安全确保的副行政官做出不符合标准的最初决定后,举行一次公共听证会,给厂商或任何其他有关的当事人一次机会,来提出他们的观点,然后可由代理机构的行政官作出不符合标准的最终判决。
(本资料由杭州沃德DOT认证部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