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
2005年7月1日起,欧盟开始强制实行拖拉机的E-mark认证。
涵盖产品:
作为E-mark认证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此部分主要要求农林用途的轮式拖拉机满足基本的安全性能要求。
要求内容:
对安全性能的要求,整车方面涉及到噪声、最大速度、制动、转向、电磁兼容、排放等要求,此外还要求风挡玻璃、驾驶座椅、喇叭、灯具、反射器、后视镜等部件有达到单独的零部件指令要求。
兼容及相似性:
与国内的推广鉴定实验要求相比,E-mark指令更注重安全要求,而国标则注重性能要求。此外,E-mark指令对安全架(Roll-over Protection System)的测试要求,与OECD的测试一一对应。制造商可通过提供有效的OECD测试报告来证明安全架满足E-mark的要求。
发证机构:
欧盟各成员国的交通部,均有权力审核检测报告并发放E-mark证书。
国家代码:
1 德国; 2 法国; 3 意大利; 4 荷兰; 5 瑞典; 6 比利时; 7 匈牙利; 8 捷克; 9 西班牙; 11 英国; 12 奥地利; 13 卢森堡; 17 芬兰; 18 丹麦;20 波兰; 21 葡萄牙; 23 希腊; 24 爱尔兰; 26 斯洛文尼亚; 27 斯洛伐克; 29 爱沙尼亚; 32 拉托维亚; 36 立陶宛; CY 塞浦路斯; MT 马耳他